20年行业经验,睢宁要账公司睢宁讨债公司选择我们更专业,不成功不收费!

睢宁 北京催债: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一、民间借贷是什么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二、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三、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首先,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再者,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以上便是本讨债公司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的内容,根据上文内容我们可以得知,民间借贷行为是属于合法的民事行为,当借贷关系的双方主体在合法的条件上所作出的约定是受法律所保护的,因此我国法律对于民间借贷的约定利息行为不予否认,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上本讨债公司咨询专业调查员。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睢宁处于徐州市东南部,徐连经济带的中心区域,是江苏省规划建设的三大特大城市圈之一——徐州特大城市圈“一城两翼”的重要一翼。面积1773平方公里,总人口130万,全县辖16个镇。是徐州市的重要卫生城,具有优越的位置区域条件。西靠全国重要的铁路交通枢纽徐州市,东临欧亚大陆桥东桥头堡连云港市。境内高标准的徐宁(机场)路、104国道、省市县一级公路纵横交错,徐(宿)宁高速公路横贯东西;京沪、霍连高速公路与睢宁擦肩而过。内河航道紧连京杭大运河,徐沙河、徐洪河直通洪泽湖。国家民航一级干线机场──徐州观音机场坐落睢宁境内,架起了睢宁通往外界的空中桥梁,形成了水、陆、空立体交通网络,交通十分便捷。

光纤通讯、移动通讯发达,已开通25000门程控电话,可直拨世界各地。现正扩大利用互联网,积极推进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大力发展数字化网络建设,向宽带化、综合化、智能化通信网络迈进。连云港田湾核电站、徐州火力、热力电厂电力供应充裕。坐落境内的华东电网220ky变电站和县内4个110kv、8个35kv变电站,构成了强大的电力供应网。